甲房地产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会计师事务所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ABC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1月15日承接审计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假定存在以下情形:(1)甲公司与ABC会计师事务所达成合作协议,如果ABC事务所能够降低10%的审计收费,甲公司给该事务所员工的房贷垫付首付的20%。
(2)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甲公司股票100股。
(3)ABC会计师事务所B注册会计师(非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儿子是甲公司财务总部的成本会计专员。
(4)目前审计项目组成员张先生2014年5月1日前曾经在甲公司信息部工作,且参与了其计算机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
(5)ABC会计师事务所行政部与甲公司销售部合作,向其重要客户推销甲公司新楼盘,按照最后成交金额的1%收取手续费。
(6)XYZ会计师事务所的Y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以来一直为甲公司进行战略规划的制定和调整工作。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
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A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合伙人,根据审计业务的要求,组建了甲公司审计项目组。假定存在下列情形:(1)A注册会计师以市场价格购买甲公司开发的房产一套,并一次性支付房款150万元。
(2)A注册会计师的姐姐于2013年购买甲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面值2000元,即将到期。
(3)接受委托后,项目组成员B被甲公司聘为独立董事。为保持独立性,在审计业务开始前,ABC会计师事务所将其调离项目组。
(4)ABC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C不属于项目组成员,其妻子继承父亲遗产,其中包括甲公司内部职工股20000股。
(5)项目组成员D的哥哥在甲公司担任后勤部副主任。要求:针对上述情形,分别判断是否对审计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