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该股权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B.若该股权质押合同未办理质权登记,并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
C.若发生纠纷后,大田公司以该股权质押合同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未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股权质押合同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出质登记,股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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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专利技术无须报批
B.如果该出资已经报批,则从批准之日出资协议生效
C.如果该出资没有申报,则该出资协议无效
D.如果该出资没有申报,则按照协议的约定可以追究报批义务方的违约责任
A.若大地公司不履行报批义务,绿野公司有权直接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
B.若大地公司不履行报批义务,绿野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要求该合资企业履行报批义务
C.若大地公司不履行报批义务,绿野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在法定条件下自行报批
D.若大地公司依约履行报批义务,但未能获得批准,则绿野公司有权要求大地公司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并请求赔偿其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A.若晴川公司一直未支付剩余的35%的转让款,大地公司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B.若合同未约定给付剩余款项和报批义务的履行的先后顺序,当大地公司起诉要求晴川公司给付剩余款项时,晴川公司也同时起诉要求大地公司履行报批义务,法院依法应要求大地先支付剩余款项
C.若晴川公司已经参与该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获得了收益,即使尚未报批,晴川公司已经获得合资企业的股东身份
D.若晴川公司已经参与该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获得了收益,但报批未获批准,则大地公司有权要求晴川公司推出并返还扣除成本费用后的收益
A.该转让须经其他三位股东一致同意
B.若大地公司以未经其同意为由请求撤销该转让的,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C.若大地公司以未经其同意为由请求撤销该转让的,大华公司有证据证明其已经就股权转让事宜通知其他股东,BBS和大田公司都明确表示同意,而大地公司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做任何答复,则该股权转让有效
D.若大田公司以该股权转让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主张该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董事的任期3年
B.董事会的人数由合营双方协商,并应当记载在合营合同和章程中
C.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可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
D.董事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A.合营企业不设股东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B.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C.中方人员担任董事长的,应由日方人员担任副董事长,反之亦然
D.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A.企业生产的产品全部在中国市场销售
B.企业生产可能造成环境污染
C.企业是高耗能低收益企业
D.企业的经营范围是博彩业活动
A.合作企业协议不是必备文件
B.合作企业合同的效力高于合作企业协议,合作企业章程的效力高于合作企业合同
C.三者均从审批机关颁发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
D.三者有重大变更的,均须审批机关批准
A.须报税务机关审查同意
B.须报审批机关批准
C.合作企业合同必须约定合作期限届满后,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合作者所有
D.外方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后,合作期限届满不得延长
A.前者为股权式合营,后者是契约式合营
B.前者均取得法人资格,后者不一定取得法人资格
C.前者设立董事会,后者可以采取董事会以外的其他管理方式
D.前者必须向中国银行筹措资金,后者可以向外国银行筹措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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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经由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于1998年7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至1999年2月底,中方已经缴清全部出资,合资的美方却一直没有缴付出资,虽经中方催缴数月仍无结果。对此应()
在中外负责任经营企业中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事项有()
中外合作企业应当设立某种机构来按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依照我国法律,该机构是()
下列关于合作企业出资,正确的是()
根据《外商投资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下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种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期满后,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无偿地归中国合作者所有。
根据《外商投资法》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
中外合作企业修改章程,必须由(),方可作出决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合营期内()减少其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