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家住A县的甲被判处管制,在其远在B县的亲属死亡时,甲也不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去参加葬礼
B.乙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在缓刑考验期间驾车劳动时不小心将另一服刑罪犯李四压死,对乙应当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C.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D.附加刑不能独立适用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A.制服不法侵害人以后,对其再实施加害行为,致其重伤的,是故意伤害行为
B.在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以后,对抢劫犯进行反击夺回财物的,防卫人虽然在不法侵害结束以后进行防卫,仍然属于合法行为
C.野生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时,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是,野生动物对人的
D.事前加害、事后加害,一律不成立正当防卫
A.甲窃得一钱包,内有一张活期存折,甲冒充存折上的储户去银行取款
B.组织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
C.走私毒品过程中暴力抗拒检查
D.挪用公款用于走私香烟
A.属人原则
C.普遍管辖原则
B.属地原则
D.保护原则
A、发财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妨害清算罪
B、余某构成妨害清算罪,由发财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刑事责任
C、余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D、发财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构成虚假破产罪,但不需要对发财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科以罚金
A、史某挪用款项的行为均不构成犯罪
B、史某挪用优抚款物的行为,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C、史某挪用2万元作为饭店启动资金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D、史某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但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A、石某构成犯罪,石某的女儿因不满刑事责任年龄,故不构成犯罪
B、单某构成抢劫罪,因为是通过胁迫并利用石某父女为手段去获取财物
C、单某不构成犯罪
D、单某构成组织乞讨罪
A、党某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和强奸两罪,应当数罪并罚
B、党某好心放走了施某,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C、党某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D、党某应当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论处,强奸罪作为情节加以考虑
A、贾某的买卖假币行为仅构成购买假币罪,不构成出售假币罪
B、贾某赠给林某假美钞的行为不是犯罪
C、贾某将假港币兑换为人民币和将假人民币用于赌博的行为均是犯罪
D、贾某将假人民币用于缴纳罚款的行为不是犯罪
A、梁某不构成犯罪,因为这是公司的行为,不应追究其本人刑事责任
B、梁某构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C、梁某构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依法披露信息罪
D、梁某构成抽逃出资罪
A、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剥夺政治权利
B、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C、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D、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对于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最新试题
赌博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甲因为邻居乙告发入狱,刚刚刑满释放,准备杀乙报仇,考虑到自己不便出面,便花钱雇丙杀乙。某日,甲见乙一人在家便通知丙动手,丙携凶器潜入乙家中,正准备杀乙时,乙苦苦哀求,当场给丙5万元,跪求丙放过自己。丙贪恋钱财放弃杀乙,但威胁乙将钱全部交给自己。丙拿钱后为给甲一个交代,将乙捅伤后离开。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李某将办公室内赵某的钱包盗走,钱包内有少量零钱及信用卡数张,李某将零钱占为己有后,准备到银行套取信用卡里的现金。因为赵某及时报案,李某在银行取款时被抓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乘客甲和公交车司机乙发生争吵,狠狠地殴打司机乙的头部,并抢夺方向盘。乙非常气愤,后乙把车停到路边,让客人下来,将车门打开。骑自行车的丙正好经过此地,撞上打开的车门而当场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本案杨某的定罪量刑说法正确的是:()
甲男为劫色,将迷药放入乙女的食物中,但乙女没有胃口便将食物给丙男食用,丙昏迷。甲见强奸乙女不成,发现丙男戴有劳力士金表,遂将手表拿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刑罚制度和量刑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从结构上看,这一禁止性规则属于:()
李甲2011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2015年刑满出狱。其后,李甲长期沉迷于炒股,其向王乙借的用于炒股的20万元早已逾期。李甲的远房表亲张丙在丁国有保险公司上班,李甲遂产生骗保险金的念头。2019年4月,李甲与张丙协商,准备请王乙将李甲的左臂砍断后,由张丙办理保险理赔,获得理赔金后将分给张丙一部分。此后,李甲先后向张丙所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数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总计达到八十余万元,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均为李甲。李甲找到王乙,劝说王乙砍掉他的左臂,用以向保险公司理赔,李甲承诺将从所得的高额保险金中拿出25万元优先偿还王乙的本金及利息。王乙在李甲的多次动说下答应李甲的请求,由李甲确定砍胳膊的具体部位,由王乙准备砍刀和塑料袋等工具并寻找作案地点。某日晚8时许,李甲按约定骑摩托车到指定地点,王乙用砍刀将李甲左臂从肩胛骨附近砍断,之后,王乙将砍下的左臂装入塑料袋内,携带砍刀骑着李甲的摩托车离开现场。李甲在王乙离开后呼救,周围群众发现后报警,将其送往医院抢救。李甲向公安机关以及保险公司谎称自己是被三名陌生男子抢劫时砍断左臂,以期获得赔偿。一个月后,李甲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由张丙经手办理。未等理赔,公安机关侦破此案。后经鉴定,李甲的伤情为重伤,伤残评定为三级。问题:请结合理论与实务的观点,分析李甲、王乙、张丙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性质即罪名、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数罪并罚等),简述相应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