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农民王某于2002年8月向某村申请建房,经村委会同意后,在该村的地界上修建24平方米一层的两间砖木结构平方作经营场地。同年12月,县土地管理局、乡政府等有关人员在现场指出,此建筑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和建房许可证,属违章建筑,应予拆除。事后,王某未拆除。2003年1月10日,县土地管理局带人在没有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王某修建的两间平方强行拆除,拆除时又未通知王某将屋内的财产搬出,致使王某的部分何方财产受到损失。2003年1月20日王某到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拆房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6850元。
问题:

县土地管理局的拆房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答案: 根据第二款的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县土地管理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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