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业主将某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给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对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所作的部分规定如下:
(1)在施工期间,任何工程设计变更均应经过监理方审查认可,并发布变更指令方为有效,实施变更。
(2)监理方应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对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施工监理。
(3)监理方发现工程设计中的错误或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时,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4)监理方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实施监督控制,业主则实施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任务。
(5)监理方在监理工作中应维护业主的利益。
(6)监理方有审核批准索赔权。
(7)监理方对工程进度款支付有审核签认权,业主有独立于监理方之外的自主支付权。
(8)在合同责任内,监理方未按照合同要求的职责履行约定的义务,或业主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双方均应向对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9)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免除责任的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0)当业主认为监理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方承担违约责任。
(11)在施工期间,因监理单位的过失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付给业主相当于质量事故经济损失20%的罚款。
(12)监理单位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指令的权力。

上述委托监理合同中条款中,不妥的有:()

A.(1)(3)(4)
B.(1)(2)(4)
C.(5)(6)(7)(11)
D.(5)(6)(7)(9)
E.(7)(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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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项选择题

业主将某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给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对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所作的部分规定如下:
(1)在施工期间,任何工程设计变更均应经过监理方审查认可,并发布变更指令方为有效,实施变更。
(2)监理方应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对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施工监理。
(3)监理方发现工程设计中的错误或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时,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4)监理方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实施监督控制,业主则实施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任务。
(5)监理方在监理工作中应维护业主的利益。
(6)监理方有审核批准索赔权。
(7)监理方对工程进度款支付有审核签认权,业主有独立于监理方之外的自主支付权。
(8)在合同责任内,监理方未按照合同要求的职责履行约定的义务,或业主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双方均应向对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9)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免除责任的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0)当业主认为监理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方承担违约责任。
(11)在施工期间,因监理单位的过失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付给业主相当于质量事故经济损失20%的罚款。
(12)监理单位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指令的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以下工作授权给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

A.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B.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C.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D.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E.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2.单项选择题

业主将某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给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对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所作的部分规定如下:
(1)在施工期间,任何工程设计变更均应经过监理方审查认可,并发布变更指令方为有效,实施变更。
(2)监理方应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对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施工监理。
(3)监理方发现工程设计中的错误或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时,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4)监理方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实施监督控制,业主则实施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任务。
(5)监理方在监理工作中应维护业主的利益。
(6)监理方有审核批准索赔权。
(7)监理方对工程进度款支付有审核签认权,业主有独立于监理方之外的自主支付权。
(8)在合同责任内,监理方未按照合同要求的职责履行约定的义务,或业主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双方均应向对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9)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免除责任的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0)当业主认为监理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方承担违约责任。
(11)在施工期间,因监理单位的过失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付给业主相当于质量事故经济损失20%的罚款。
(12)监理单位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指令的权力。

因监理单位的过失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当向()进行索赔。

A.监理单位
B.建设单位
C.设计单位
D.监督单位
E.监理单位上级的主管部门

3.单项选择题

业主将某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给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对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所作的部分规定如下:
(1)在施工期间,任何工程设计变更均应经过监理方审查认可,并发布变更指令方为有效,实施变更。
(2)监理方应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对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施工监理。
(3)监理方发现工程设计中的错误或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时,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4)监理方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实施监督控制,业主则实施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任务。
(5)监理方在监理工作中应维护业主的利益。
(6)监理方有审核批准索赔权。
(7)监理方对工程进度款支付有审核签认权,业主有独立于监理方之外的自主支付权。
(8)在合同责任内,监理方未按照合同要求的职责履行约定的义务,或业主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双方均应向对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9)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免除责任的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0)当业主认为监理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方承担违约责任。
(11)在施工期间,因监理单位的过失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付给业主相当于质量事故经济损失20%的罚款。
(12)监理单位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指令的权力。

关于上述第12条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正确
B.错误,有发布开工令和复工令的权利,但没发布停工令的权利
C.错误,有发布开工令和停工令的权利,但没发布复工令的权利
D.错误,有发布停工令的权利,但没发布开工令和复工令的权利
E.视具体情况而定

4.单项选择题

业主将某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给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对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所作的部分规定如下: 
(1)在施工期间,任何工程设计变更均应经过监理方审查认可,并发布变更指令方为有效,实施变更。 
(2)监理方应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对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施工监理。 
(3)监理方发现工程设计中的错误或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时,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4)监理方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实施监督控制,业主则实施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任务。 
(5)监理方在监理工作中应维护业主的利益。 
(6)监理方有审核批准索赔权。 
(7)监理方对工程进度款支付有审核签认权,业主有独立于监理方之外的自主支付权。 
(8)在合同责任内,监理方未按照合同要求的职责履行约定的义务,或业主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双方均应向对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9)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免除责任的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0)当业主认为监理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方承担违约责任。 
(11)在施工期间,因监理单位的过失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付给业主相当于质量事故经济损失20%的罚款。 
(12)监理单位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指令的权力。

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在()。

A.监理单位
B.业主
C.施工单位
D.设计单位
E.质监机构

10.多项选择题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关于安全、卫生方面叙述正确的有()。

A.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专人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路杆
B.对暗挖石方爆破,尚需经过通风、恢复照明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C.用火作业区距所建的建筑物为22m是符合防火安全距离要求的
D.用火作业区距所建的建筑物为32m是符合防火安全距离要求的
E.用火作业区距所建的建筑物为42m是符合防火安全距离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