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社会保险法》
B、《宪法》
C、《劳动法》
D、《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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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社会保障专业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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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民基本发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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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国民基本财产权
D、国民基本生存权
A、法国12世纪的济贫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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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固有的价值
B、理论的价值
C、理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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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家储蓄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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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社会保险型模式
D、强制性储蓄型模式
E、国家保险型模式
A、对象不同
B、权利与义务关系不同
C、保障水平不同
D、管理与实施方式不同
E、保障的目标和手段不同
A、保障对象的全员化
B、保障项目的广泛化
C、资金来源的多样化
D、保障水平的弹性化
E、保障内容的国际化
A、年老
B、疾病
C、失业
D、工伤
E、生育
最新试题
登记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二次拒绝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机会的,视为无就业愿望。
省政府53号令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对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对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最高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对用人单位职业培训可给予全额补贴。
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
失业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而未能就业的人员。
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实际招用的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按照其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个人负担。
对2010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下列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其他公共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