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精英报社记者王直在该报社主办的报纸上发表了一篇评论性文章,针对甲市新近举办的一台大型文艺晚会谈道:“有的歌手的基本功不到家,有的矫揉造作,令观众大失所望。”该报纸在甲市所辖的A、B、C、D四个区发行。出席晚会的歌手大宇、小艾读了文章,认为有损所有参加晚会演员的名誉,两人共同向甲市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精英报社和记者王直赔礼道歉,赔偿损失。A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报社位于B区,故将本案移送至B区人民法院。B区人民法院列大宇、小艾为原告,列报社和王直为被告,对本案进行审理。诉讼过程中,报社和王直提出,大宇、小艾起诉前曾在各区张贴所谓的“辟谣声明”,指责、谩骂精英报社和王直所发文章不实,已构成名誉侵权,故反诉大宇、小艾,要求两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B区人民法院受理该反诉,并与本诉合并审理,认定本诉请求不成立,反诉请求成立,判决大宇、小艾向精英报社和王直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若干。大宇、小艾对反诉部分的判决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的本诉请求同样成立,遂就该本诉部分提起上诉。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2.如果本案被告人在一审程序中未提出反诉,而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则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3.如果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部分进行审查时,发现一审本诉部分的判决也确实存在错误之处,则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如果小艾未提起上诉,对她而言能否不等二审判决结果而单独执行一审判决?为什么?
5.如果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本诉请求与反诉请求都成立,判决本诉被告向对方当事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本诉与反诉两部分的判决在执行中能否进行抵消?

A.如果本案被告人在一审程序中未提出反诉,而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则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3.如果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部分进行审查时,发现一审本诉部分的判决也确实存在错误之处,则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如果小艾未提起上诉,对她而言能否不等二审判决结果而单独执行一审判决?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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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甲(11岁)的父母离异,法院判决由其父监护,但因其父在国外承包工程,暂住在其母家中,其母调往外地工作,便把甲寄养在自己娘家,由甲的姥姥照顾甲的生活和学习。为了记录甲的成长过程,其姥姥带甲去照相馆照相,照相的师傅见甲长得漂亮又很上相,便要求留底片保存,甲的姥姥同意。后照相的师傅将照片放大后挂在宣传窗上,甲的邻居乙是甲的同班同学,一看便认出来是甲,甲乙因一些日常琐事产生矛盾,乙便时常在教室里对同学们说:“甲的父母都离婚了,还臭美什么呀。”这样,全班同学因此都知道了甲的父母离婚之事,一些同学还因此欺负、打骂甲,甲很是伤心,从此变得很郁闷。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甲手里拿着石块有意无意地扔着,石块正好打中了路上正常行驶的戊的出租车的玻璃窗(出租车为丁公司所有),破碎的玻璃致使乘客丙的眼睛、脸上、手臂上受伤,血流如注,急需到大医院救治。这时,另一出租车司机己主动要求送丙到某一城市医院治疗,路上因超速而被罚款2000元,送到医院后,医院已经下班,当班的主治医师和麻醉师外出赴宴,只有几个护士和实习生在加班,等把该主治医师和麻醉师叫来,已经过去了3个小时,后虽经手术治疗,但因耽误了时间,手术做得很不成功,丙受伤的眼睛视力下降一半,脸上、手臂上也留下大块伤疤。请回答下列问题:
2.乙侵害了甲的什么权利?甲的监护人可否以甲的权利受侵害为由向学校请求损害赔偿?
3.假设丁公司为本公司出租车投了第三者责任险,戊出租车的玻璃损失可否要求该保险公司赔偿?为什么?
4.己的误工费、燃油费以及超速的罚款应由谁支付?为什么?
5.丙可否向丁公司主张损害赔偿?为什么?
6.后来丙因医疗费纠纷将甲的父母,甲的学校、医院均告上了法院,是否正确?如果正确,他们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A.乙侵害了甲的什么权利?甲的监护人可否以甲的权利受侵害为由向学校请求损害赔偿?
B.假设丁公司为本公司出租车投了第三者责任险,戊出租车的玻璃损失可否要求该保险公司赔偿?为什么?
4.己的误工费、燃油费以及超速的罚款应由谁支付?为什么?
5.丙可否向丁公司主张损害赔偿?为什么?
6.后来丙因医疗费纠纷将甲的父母,甲的学校、医院均告上了法院,是否正确?如果正确,他们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问答题

案情:2007年5月7日,小贝在北京万信通数码销售公司购买了TF公司制造的手机一部,在随机附带说明书中,有“手机由TF公司1 年保修,1个月保换”的说明。小贝因手机出现问题找到万信通公司修理,但万信通公司均以手机是TF公司的产品,自己无修理义务为由加以拒绝,并让小贝自己去找TF公司解决。
2007年9月8日,小贝将自己这一经历写成“TF公司,你拿什么对得起你的顾客”一文,发表在叮叮网站的论坛上,后小贝又就此事向北京市海淀区“消协”投诉TF公司。同时,TF 公司亦在互联网上发现此文,马上与小贝取得联系,同意免费为小贝修理手机,但希望小贝能够在互联网上对自己的行为公开道歉。小贝表示不同意并提出不修手机了。9月16日小贝又写了“抵抗到底”一文在互联网上发表,该文中写道“TF公司号称他们引以为荣的就是他们的手机质量过硬,但恰恰就是这样的手机,外表华丽,内部朽烂,我买手机,又不是买破烂。”随后其在互联网上开设一个人主页,题目为“声讨TF公司,维护消费者权益”,该主页设有文献收录、签名声讨TF公司等栏目。“顾客”一文及其他几篇相关文章也被收录在内。签名声讨TF公司的栏目中有指向论坛的链接。
10月2 日,《××日报》发表了该报记者有关此事的文章,其中写道:“据网上反应大多数消费者认为TF公司在产品出现问题的前提下对消费者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构成了对消费者的侵权”,并称“专为此开设的主页中也满是全国各地消费者对小贝的声援和对TF公司的声讨”。小贝的文章及与TF公司交往的来函在其个人主页上的接连发表及有关报刊的报道,吸引众多网民在论坛上留言,其中含有大量对TF公司带有侮辱性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TF公司的经销商纷纷收回订单,给TF公司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后TF公司起诉小贝侵犯其名誉权,要求小贝与《××日报》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后经一审、二审,最终判定小贝向TF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9万元,《××日报》则登报向TF公司道歉。
1.请就本案中出现的行为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2.本案发生后社会反响颇大,引发了不少议论,主要涉及言论自由、滥用权利、法人的名誉权、私力救济等诸多法律问题,请你任选一个角度简要论述。
答题要求:
1.第一问的分析应以法学理论、现行法律规定为依据;
2.第二问的论述应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字数不少于500字。

A.请就本案中出现的行为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B.本案发生后社会反响颇大,引发了不少议论,主要涉及言论自由、滥用权利、法人的名誉权、私力救济等诸多法律问题,请你任选一个角度简要论述。
答题要求:
1.第一问的分析应以法学理论、现行法律规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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