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某研发机构已经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根据财税〔2009〕115号和国税发〔2010〕9号文件规定,研发机构购买国产设备可以全额退还增值税。该机构于2009年10月购买固定资产,取得专用发票并认证,已取得了增值税的退税款。由于工作需要,该机构于2010年10月(在监管期内)将该设备销售给其他单位,请问是否需要补缴退税款?如果需要,应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