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资信证明上应加盖“会计业务专用章” B.表外核算凭证上应加盖“转讫章”或“业务受理专用章” C.国际信用证上应加盖“信用证专用章” D.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上应加盖“账户专用章”
A.办理支票委托收款业务时,可以受理他行的进账单,但加盖业务受理章时必须清晰,以明确受理银行。 B.可以受理票据表面有污渍的票据。 C.清算提回的支票如果缺少清算章的,在得到主管的同意后,可以由提出行业务人员补盖。 D.货币名称(符号)有不得漏写、错写;业务凭证必须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A.在票据或凭证上加盖印章时,该票据或凭证须为已审核和(或)完成会计核算的票据或凭证。外来凭证如内容正确无误,也可以在其上加盖业务印章。 B.印章管理应贯彻“谁使用、谁掌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领发、登记制度。 C.使用会计业务印章的各级机构在使用前应在《招商银行印章领用及交接登记簿》上预留印模,注明启用日期,并由保管人在“保管人”处签字。 D.印章保管须做到人离上锁。每日上午、下午营业结束,须将印章入库(或保险柜)保管。不同掌管人保管的印章应分箱(盒)上锁,严禁混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