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B.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C.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D.电梯、二次供水、供电(含高压)、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取得使用合格证书;电梯单位应与住宅集团签订“免保协议",以保证免保工作的有效性
E.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