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分包给无相应资质单位的 B.法人依法终止的 C.《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的
A.已签订有效合同的,应立即终止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B.不得签订新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合同。 C.已签订有效合同的,在保密行政部门监督下可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移交其他资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