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甲、乙、丙三人实施非法集资。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银行职员;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关于检察院对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可以对乙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B.可以直接建议公安机关对乙取保候审
C.对证据有疑问,可以决定另行侦查
D.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10.单项选择题2010年4月某市卫生局经调查取证,认定甲公司实施了未经许可擅自采集血液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决定取缔甲公司非法采集血液的行为,同时没收5只液氮生物容器。但是甲公司辩称,其采集血液的行为是受市人民医院的委托进行的。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市卫生局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证件
B.若市卫生局当场作出决定,某公司不服申请复议的期限应自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C.若某公司起诉,市卫生局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的效力,优于某公司的证人对现场的描述
D.没收5只液氮生物容器属于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