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楼。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于是项目经理委托执行经理代替其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
事件3:在底板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
事件4:为便于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由于现场架设灯具照明不够,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0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为了分解垫资压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公司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后,总包单位才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不得以此要求总包单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单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全部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

补充协议的约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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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问答题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楼。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于是项目经理委托执行经理代替其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
事件3:在底板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
事件4:为便于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由于现场架设灯具照明不够,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0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为了分解垫资压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公司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后,总包单位才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不得以此要求总包单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单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全部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

分包合同条款能否规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付款责任?说明理由。
3.问答题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楼。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于是项目经理委托执行经理代替其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
事件3:在底板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
事件4:为便于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由于现场架设灯具照明不够,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0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为了分解垫资压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公司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后,总包单位才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不得以此要求总包单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单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全部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

指出事件4中的错误,写出正确做法。
4.问答题

某写字楼工程,建筑面积120000m2,地下2层,地上22层,钢筋混凝土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合同工期780d。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招标文件参加了该工程的投标,并以34263.29万元的报价中标。双方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计价模式;当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清单工程量的5%时,合同单价予以调整,调整系数为0.95或1.05;投标报价中的钢筋、土方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分别为5800.00元/t,32.00元/m3。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任命李某为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并规定其有权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对合同造价进行了分析。各项费用为:直接费26168.22万元,管理费4710.28万元,利润1308.41万元,规费945.58万元,税金1130.80万元。
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对清单工程量进行了复核。其中:钢筋实际工程量为9600.00t,钢筋清单工程量为10176.00t;土方实际工程量为30240.00m3,土方清单工程量为28000.00m3,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价款调整报告。
事件4: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施工,项目部采用的施工工艺有:小砌块使用时充分浇水湿润;砌块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芯柱砌块砌筑完成后立即进行该芯柱混凝土浇筑工作;外墙转角处的临间断处留直槎,砌成阴阳槎,并设拉结筋,监理工程师提出了整改要求。
事件5: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备案机关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等内容和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备案机关要求补充。

事件5中,建设单位还应补充哪些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6.问答题

某写字楼工程,建筑面积120000m2,地下2层,地上22层,钢筋混凝土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合同工期780d。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招标文件参加了该工程的投标,并以34263.29万元的报价中标。双方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计价模式;当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清单工程量的5%时,合同单价予以调整,调整系数为0.95或1.05;投标报价中的钢筋、土方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分别为5800.00元/t,32.00元/m3。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任命李某为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并规定其有权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对合同造价进行了分析。各项费用为:直接费26168.22万元,管理费4710.28万元,利润1308.41万元,规费945.58万元,税金1130.80万元。
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对清单工程量进行了复核。其中:钢筋实际工程量为9600.00t,钢筋清单工程量为10176.00t;土方实际工程量为30240.00m3,土方清单工程量为28000.00m3,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价款调整报告。
事件4: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施工,项目部采用的施工工艺有:小砌块使用时充分浇水湿润;砌块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芯柱砌块砌筑完成后立即进行该芯柱混凝土浇筑工作;外墙转角处的临间断处留直槎,砌成阴阳槎,并设拉结筋,监理工程师提出了整改要求。
事件5: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备案机关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等内容和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备案机关要求补充。

指出事件4中的不妥之处,分别说明正确做法。
8.问答题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楼。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于是项目经理委托执行经理代替其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
事件3:在底板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
事件4:为便于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由于现场架设灯具照明不够,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0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为了分解垫资压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公司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后,总包单位才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不得以此要求总包单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单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全部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

事件1~3事件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9.问答题

某写字楼工程,建筑面积120000m2,地下2层,地上22层,钢筋混凝土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合同工期780d。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招标文件参加了该工程的投标,并以34263.29万元的报价中标。双方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计价模式;当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清单工程量的5%时,合同单价予以调整,调整系数为0.95或1.05;投标报价中的钢筋、土方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分别为5800.00元/t,32.00元/m3。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任命李某为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并规定其有权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对合同造价进行了分析。各项费用为:直接费26168.22万元,管理费4710.28万元,利润1308.41万元,规费945.58万元,税金1130.80万元。
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对清单工程量进行了复核。其中:钢筋实际工程量为9600.00t,钢筋清单工程量为10176.00t;土方实际工程量为30240.00m3,土方清单工程量为28000.00m3,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价款调整报告。
事件4: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施工,项目部采用的施工工艺有:小砌块使用时充分浇水湿润;砌块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芯柱砌块砌筑完成后立即进行该芯柱混凝土浇筑工作;外墙转角处的临间断处留直槎,砌成阴阳槎,并设拉结筋,监理工程师提出了整改要求。
事件5: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备案机关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等内容和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备案机关要求补充。

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钢筋和土方工程价款是否可以调整,为什么,列表计算调整后的价款分别是多少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10.问答题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楼。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于是项目经理委托执行经理代替其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
事件3:在底板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
事件4:为便于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由于现场架设灯具照明不够,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0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为了分解垫资压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公司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后,总包单位才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不得以此要求总包单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单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全部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

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工是否妥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