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的管理,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1995年2月11日国务院令第172号颁布,1995年4月l日起施行。
在接到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由省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
有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
应当按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所标示的烈度值进行抗震设防。
省、设区的市(地)人民政府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由国务院在1988年6月7日批准,1988年8月9日国家地震局发布。
最新试题
在紧急撤离建筑物时注意什么?
防震减灾十年目标中对建筑物抗震的要求是什么?国家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要求是什么?
新建房屋的抗震措施主要有哪几方面?市民购房时如何了解楼房的抗震设防情况?
我国对发布地震预报有什么具体规定?
什么是城市生命线工程?主要包括哪些类型?
地震时,在撤离建筑物后应注意哪些问题?
发生地震灾害损失后,被保险人如何向市保险公司索赔?索赔有没有时效规定,赔偿能否再次续保?
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有什么意义?
震后,被埋压的人应采取什么方法进行自救?
地震保险能图侥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