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迅达公司2010年度和2011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1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00万元,本年利润总额为120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税法规定本年度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60万元;国库券利息收入为40万元;公司债券利息收入50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2)2015年2月6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按2014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80万元。
(3)2015年3月6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按2014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

A.1129.4
B.1114.5
C.1000.6
D.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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