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居委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
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最新试题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如何产生?
什么是社区居委会的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社区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什么条件?
居民代表如何产生?
居民代表的任期如何确定?
在差额选举中如何确定正式候选人?
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几年一届?
居委会成员是否可以连任?
为什么有选举权的居民还要进行选民登记?
社区居委会选举可否采取先选委员,再从委员中推选主任、副主任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