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基金运行期间,如发生相关重大事项的,基金管理人应该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前述重大事项包含()。 Ⅰ.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发生变更 Ⅱ.基金合同条款的重大变化 Ⅲ.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 Ⅳ.对基金持续运作、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A.Ⅰ、Ⅱ、Ⅲ B.Ⅰ、Ⅱ、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Ⅳ
A.本基金的财产份额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或发行 B.本基金解散清算时首先应对基金合伙人进行分配,如有剩余,则可用于支付基金清算费用 C.本基金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接受其他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监督 D.本基金为有限合伙企业形式,仅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A.托管人可以提供估值计算表给管理人,由其提交给投资人 B.托管人应当请管理人提供估值计算表,由其复核、监督,不能代为履行管理人职责 C.托管人应当编制估值表提交管理人,并监督管理人盖章确认,然后提供给投资人 D.托管人通常不应直接作基金的估值,但由于是重要投资人的要求,可以视具体情况妥协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