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应当由符合《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CCAR-147)规定的维修培训机构实施,并且不低于民航局规定的最低培训学时要求B.应当由符合《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规定的维修培训机构实施,并且不低于民航局规定的最低培训学时要求C.具备本规则规定的1年及以上民用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维修工作经历的,可以不参加基础知识培训D.具备本规则规定的2年及以上民用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维修工作经历的,可以不参加实作培训
A.执照有效期为自颁发执照基础部分起5年B.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持续有效C.应当在有效期满前获得民航总局授权人员对执照和资格证书有效性的续签D.维修人员执照持有人应当在执照失效前60天内向民航总局提交执照续签申请书
A.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经审查合格的,民航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其颁发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B.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经审查合格的,民航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其颁发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C.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经审查合格的,民航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其颁发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D.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经审查合格的,民航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其颁发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