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