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和腐蚀品等。
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