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0月,甲市郊区奶牛场在乙市与乙市饲料公司签订一份易货公司。甲市郊区奶牛场以1:1比例用玉米子兑换饲料公司的胡麻饼作牛饲料,双方货物均不得有霉变、搀假。双方还约定,饲料公司送货到奶牛场仓库,同时运回等量的玉米子。如甲市奶牛场无玉米子则由担保人丙市乳制品厂按每公斤3元给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市饲料公司自10月10日至11月20日送胡麻饼50吨。甲市奶牛场用25%胡麻饼配料喂奶牛后,牛群出现中毒现象。虽经全场兽医及工作人员全力抢救,病情和中毒范围得到控制,但仍有部分奶牛和牛犊死亡。奶牛场会同动物检疫站、市卫生防疫站及公证部门和乙市饲料公司负责人,对死牛剖检和取样,最后确认中毒原因为胡麻饼中搀杂菜子饼,由于菜子饼中含异硫氰酸脂高于允许量3倍,致牛死亡。经核算,由于牛群中毒,给奶牛场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1990年12月,乙市饲料公司到甲市奶牛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运回对方未交付的20吨玉米子,但甲方奶牛场坚决拒绝交货,同时提出要求饲料公司赔偿因牛群中毒造成的经济。退回未使用的40多吨胡麻饼。乙市饲料公司以胡麻饼搀有菜子饼属正常比例范围,不同意赔偿。1991年1月5日,甲市奶牛场在本市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委托常虹律师为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注明为“全权代理”。同年1月10日,乙市饼料公司在不知奶牛场已起诉的情况
下在乙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以甲市奶牛场违约为由也提起诉讼。铁西区人民法院收案后,认为本案无管辖权,便将案件移送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争议额未达到中级人民法院收案标准为由,将案件交给本市郊区人民法院审理。郊区人民法院发现此案与奶牛场起诉的案件基于同一事实,当事人也相同,便裁定驳回乙市饲料公司的起诉。饲料公司答辩时提出反诉,认为奶牛场违约。甲市郊区人民法院将奶牛场列为原告、将乙市饲料公司列为被告,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饲料公司赔偿经济损失,退回剩余胡麻饼给饲料公司;被告同时撤回反诉原告违约的请求。承办该案的审判员张军在双方就协议主要条款订立并签字后,要求双方在空白的送达回执上签字,并言明:法院随后制作的调解书内容与协议一致,待调解书起草打印后马上送达给双方。原告委托代理人常虹及被告法人代表表示同意,并把送达日期填写为调解当日。3日后,当原告法人代表收到调解书时,认为调解书中有关事实认定有错误,便到法院找审判员张军,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要求重新开庭审理,不同意再调解。张军告诉原告法人代表,如对调解书有意见可以申诉,原告法人代表表示,事已至此,只好收下调解书,不再申诉。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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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的
B.被告提出反诉的
C.其它法院移送来的同一原告、被告的
D.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
A.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口头起诉
B.如为被告,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出答辩状
C.有权申请不公开审理案件
D.有权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回避申请
A.等待当事人是否上诉,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均不上诉的。一审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B.立即作出补充裁定,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
C.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一审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二审法院
D.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一审法院即将案卷材料报送二审法院,而不应对一审判决作出任何意见表示
A.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B.开庭审理完6个月内审结
C.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3个月
D.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6个月
A.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受理
B.人民法院对于已受理的案件,认为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而驳回起诉
C.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后,认定原告的民事请求不成立而驳回起诉
D.在审理过程中,出现了应当中止或终结诉讼的情况,人民法院欲中止或终结诉讼
A.原、被告依次发言
B.原、被告互相辩论
C.审判长就案件性质、是非责任发表意见
D.审判人员与原、被告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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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辩论主义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对自认分类的表述,正确的有()。
下列对审判公开的理解,错误的是()。
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运用判决变动已成立或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益)或者特定的法律事实之诉。
民事诉讼可以解决各类民事纠纷,仲裁不适用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民事纠纷。
户籍在甲区的陈某与户籍在乙区的赵某签订了一份字画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双方在丙区交付字画,并且约定,因本合同履行所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后,陈某反悔未向赵某交付字画。赵某欲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管辖的说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乙公司拖欠的货款100万元。执行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乙公司用一座仓库抵债并为甲公司办理仓库过户手续,协议达成后,乙公司将仓库交付甲公司使用但不办理过户手续。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原告诉称被告将其殴打致伤,下列原告提供的证据,是反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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