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物的主从关系决定了行为性质,即对主物为处分的行为称为主法律行为,对从物为处分的行为称为从法律行为。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卷

最新试题

小华在超市购买了一个杏花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壶,在烧水的过程中,该电热水壶突然爆炸,导致小华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题型:单项选择题

侵权责任为位于《民法典》的最后一编,具有兜底的作用,至此《民法典》形成了“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行为——民事责任”四位一体的立法体例。从权利本位视角来看,侵权责任编属于护权法,即侵害了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题型:判断题

甲无证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正常行驶过程中为躲避前面乙驾驶地逆行的货车而急速转弯,撞上了旁边的土堆,受了重伤。后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说明,对于该交通事故,甲乙各负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同时查明,该土堆是丙违规堆积的砂石,若无土堆,则甲不会受那么重的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题型:多项选择题

甲到超市购物,保安表示必须存包后才能进入超市,甲因为赶时间只好存包。过后甲越想越觉得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了侮辱,认为保安此举就是觉得自己是小偷,一起之下,一纸诉状将该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超市承担侵权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题型:单项选择题

侵权责任不同于侵权之债。侵权之债是行为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侵害了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侵权责任则是侵权之债不履行而产生的后果。

题型:判断题

演唱家甲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演出合同,约定甲参与乙公司2个月后的年会表演,乙公司支付5000元的报酬。一个月后,甲明确表示无论如何都不会参与乙公司的演出,此时乙公司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甲履行该合同。

题型:判断题

甲在超市购买了蓝天公司生产的吹风机,在使用时吹风机突然爆炸,甲因此受伤。在何种情形下,蓝天公司不需要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

题型:多项选择题

医生在为病人看病时,若病人身体只是有些小问题,但无大碍,则不需要告知病人任何与病情相关的情况。

题型:判断题

下列选项中甲的行为构成侵权的是()

题型:多项选择题

孕妇甲离预产期还有一个月时,独自一人到医院做常规检查,因医院当天看病的人比较多,甲不小心被人撞到导致羊水破了,必须立即手术。由于情况十分危急,甲必须要立即进行剖腹产,然而甲却坚持顺产,且医院无法联系上甲的家属。经医院负责人批准,医院最终为甲实施了剖腹产。医院只有在取得孕妇或者其近亲属的同意才能进行剖腹产,故医院的行为侵犯了甲及其近亲属的知情同意权,故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题型: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