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房产局和市公房管理中心应及时受理涉及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工作的来访、来信和来电,并依法核实处理。
对申请表中应填写的内容,主要建立在个人诚信的基础上,金融、税务、工商、社保、交通管理等部门将积极配合提供申请人相关资料。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最新试题
什么是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如何评分?
申购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需提供哪些资料?
违规取得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补助如何处理?
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承租户哪些情形应主动申报退出租赁房?
公房中心是否有权终止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如何轮候配售?
申请人父母的房产应参加计算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吗?
“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规定中的“房产”包括哪些?
离婚人士如何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