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持股期满1年的股东可将部分老股向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转让。
B.老股转让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
C.老股东选择转让老股的,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老股东名称及转让股份数量。
D.老股转让所得资金须保存在专用账户,由保荐机构进行监管。
E.在老股转让所得资金在锁定期内,如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发行价时,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可以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票;也可以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F.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转让所持老股的,新股上市满1年后,老股东可将账户资金余额的20%转出;满2年后,老股东可将账户资金余额的50%转出;满3年后,可将剩余资金全部转出。
G.非控股股东和非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转让所持老股的,新股上市满1年后可将资金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