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主要负责人
B.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C.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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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B.发现事故隐患,自行处理
C.决定是否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A.零部件和产品
B.作业设备
C.积水
A.半年以上
B.一年以上
C.两年以上
A.班前
B.班后
C.班前和班后
A.2020年7月1日
B.2021年7月1日
C.2020年8月1日
D.2021年8月1日
A.16-10个月本人工资
B.14-8个月本人工资
C.12-6个月本人工资
D.10-4个月本人工资
A.2016年12月8日
B.2017年1月1日
C.2017年3月1日
A.工作
B.监督管理
C.行政执法
A.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B.指导、协调和监督同级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C.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最新试题
加热卷烟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过程中需要开展现场核查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业机构根据检验检测报告等申请材料对电子烟产品进行技术审评。未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上市产品必须符合()及注册商标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通过技术审评。
只有已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方可申请从事电子烟批发业务。
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的分支机构直接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业务的应单独申请生产企业许可证,由该生产企业直接向其分支机构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的许可范围“内销非零售*”仅指中国境内生产类企业之间的产品销售行为,相关产品不得在零售市场销售。
电子烟是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
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分立、合并后,应重新申领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申请人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期间的,视情形核发生产企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