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外资再保险公司分公司;境外保险公司分公司
B.外资再保险公司分公司;境内保险公司分公司
C.中资再保险公司分公司;境外保险公司分公司
D.中资再保险公司分公司;境内保险公司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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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任职资格申请材料的基本内容
B.职务变更情况
C.与该人员相关的风险提示函和监管谈话记录
D.离任审计报告
E.刑罚和行政处罚
F.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A.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B.学士以上学位
C.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
D.从事经济工作6年以上
E.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
A.获得核准任职资格后,保险机构超过2个月未任命
B.从该保险公司离职
C.受到中国保监会禁止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
D.出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或者《保险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A.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申请书
B.中国保监会统一制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C.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有护照的应当同时提供护照复印件
D.对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品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鉴定
E.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签章页复印件
A.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有关规定
B.不得兼任存在利益冲突的职务
C.具有必要的时间履行职务
D.不需要必要的时间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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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试题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犯罪或者受到其他机关重大行政处罚的,保险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中国保监会在核准保险机构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前,不得向原任职机构核实其工作的基本情况。
任职考察谈话应当制作书面记录,由考察人和拟任人员签字。
在被整顿、接管的保险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对被整顿、接管负有直接责任的,在被整顿、接管期间,不得到其他保险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保险机构出现哪些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可以对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出示重大风险提示函,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其就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并可以视情形责令限期整改。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调任或者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同一保险机构内调任、兼任同级或者下级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应当重新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任职资格。
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它经营管理职务应当遵循下列()哪些规定。
保险公司支公司、营业部经理应当具有保险工作()以上或者经济工作()以上的工作经历。
中国保监会应当自受理任职资格核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任职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中国保监会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任职资格申请,并在1年内不再受理对该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