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专门人员
B.领导
C.技术工人
D.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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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生产物品
B.办公物品
C.危险物品
D.交通工具
A.采取的应急措施
B.减小损失
C.保护生命
D.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A.燃烧物品
B.化学物品
C.危险物品
D.生活物品
A.检查消除
B.检查治理
C.排查治理
D.排查监控
A.负责人签字
B.经理签字
C.有关人员签字
D.生产商方面签字
A.经理
B.项目经理
C.设计人、设计单位
D.经纪人
A.保安设施
B.安全设施
C.监控设施
D.公共设施
A.作业人员
B.项目负责人
C.危险项目作业人员
D.特种作业人员
A.实施考核
B.考核合格
C.不用考核
D.考试合格
A.负责人
B.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
最新试题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30%。
事故发生后,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司提出督办建议,并报部领导审定同意后,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会或办公厅名义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项目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下列学时:项目负责人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20学时。
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由施工员和安全值日人员组织班前安全检查。
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建设单位有以下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妄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当填写安全事故快报表,事故快报表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反映事故情况,并通过企业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是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文明施工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