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银行有权占有该人身保险合同
B.如刘某到期未偿还贷款,银行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以现金价值优先偿还贷款
C.刘某应保证保单的价值
D.刘某到期未偿还贷款时银行只能以刘某名义向保险公司行使质权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A.继续有效
B.自然终止
C.履约终止
D.解除终止
A.保险公司不承担2000元的医疗费赔偿,但应继续履行合同
B.保险公司可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费
C.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但可提高保费进行惩罚
D.保险公司可解除合同但应退还保费
来自甘肃某农村的甲2009年由X劳务公司组织作为外派劳务到非洲某国从事建筑工作。在出国前的2009年6月1日,X公司作为投保人以包括甲在内的所有外派劳务为被保险人投保了W公司的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没有指定受益人。甲在理财规划师的劝说下还于2009年6月3日购买了Y公司五年期趸交定期寿险,合同指定甲的父亲乙为受益人。同时,甲在出国前立有遗嘱,将所有财产给予自己的妻子丙。假设甲2009年11月14日在建筑事故中身亡。X公司辗转反复于2010年3月12日才联系上甲的所有家人并告知死讯。假设有权领取相关保险金的人在2010年8月10日才知道甲投保的事情。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向Y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应在()期间,其权利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A.2010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2日
B.2009年11月15日至2014年11月14日
C.2009年11月15日至2011年11月14日
D.2010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11日
来自甘肃某农村的甲2009年由X劳务公司组织作为外派劳务到非洲某国从事建筑工作。在出国前的2009年6月1日,X公司作为投保人以包括甲在内的所有外派劳务为被保险人投保了W公司的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没有指定受益人。甲在理财规划师的劝说下还于2009年6月3日购买了Y公司五年期趸交定期寿险,合同指定甲的父亲乙为受益人。同时,甲在出国前立有遗嘱,将所有财产给予自己的妻子丙。假设甲2009年11月14日在建筑事故中身亡。X公司辗转反复于2010年3月12日才联系上甲的所有家人并告知死讯。假设有权领取相关保险金的人在2010年8月10日才知道甲投保的事情。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向W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应在()期间,其权利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A.2009年11月15日至2011年11月14日
B.2009年11月15日至2012年11月14日
C.2010年3月13日至2012年3月12日
D.2010年8月12日至2013年8月11日
A.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成立
B.营销员未履行说明义务,但该行为不视为保险公司的行为
C.甲未履行保证义务
D.保险公司未履行说明义务,除外责任不发生效力
A.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B.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对无法认定的损失不承担给付责任
C.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应通知公司,否则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原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保险责任解除
D.投保人应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当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后即视为公司已向投保人履行了说明义务
A.投保
B.死亡保险金额和指定受益人为丙
C.指定受益人为丙
D.投保,死亡保险金额,指定受益人为丙
最新试题
我国《保险法》第17条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这一规定体现的保险法原理是()。
2009年10月,孙某通过代理人陈某向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XX意外伤害保险,该产品将妊娠导致的伤害作为除外责任。但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代理人陈某未向孙某明确说明该部分内容。2010年1月,孙某因妊娠身亡,孙某的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则()。
交纳保费是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的义务。在约定交费期过后,如果投保人仍然未交纳团体健康保险单的保费,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进行支付。
下列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的复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2010年2月3日,丁某为自己投保了5年期定期寿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丁某在投保单“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告知栏”中均填写“无”。2011年7月8日,丁某因车祸不幸身亡,丁某的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在理赔核定过程中发现2009年11月17日丁某被确诊为胃癌,并接受了化疗治疗。若是丁某在当时化疗治疗单上亲自签的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保险单在保险法律关系中具有重要意义,下列关于保险单的描述中,正确的是():①保险单的签发通常能够证明保险合同的成立;②保险单的存在可以确定保险合同的内容;③投保人持有保险单能够证明保险合同已经生效;④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单是一种有价证券。
假设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侯某为了获得保险金自残,然后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则():①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②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③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④侯某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退还现金价值。
陈某于2010年3月2日向保险公司提交投保单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银行转账交付保险费。3月5日,保险公司核保后,因职业类别原因向陈某提出加费要求。3月6日,陈某同意加费,并补交了增加的保险费部分。3月8日,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该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2010年4月,侯某因家庭经济情况变化,不得不解除保险合同,其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律后果是:()①对侯某已经交付的风险保险费,保险公司不须返还;②保险公司应当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③解除合同前保险公司已经支付的保险金不需要返还;④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
以下有关“不利解释原则”的正确叙述有():①只要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与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发生争执,应首先适用不利解释原则进行解释;②不利解释原则并不适用于所有保险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场合;③不利解释原则是针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解释原则;④采用不利解释原则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