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某于2009年11月以自己23岁的女儿乔丽为被保险人投保了某生死两全保险。保单载明:保险合同成立日期为2009年11月6日,保险合同生效日期为2009年11月8日,受益人为乔某。请根据下列假设情境回答问题。
假设被保险人乔丽一日乘邻居出门之机,从邻居家厨房偷盗豆浆机,但该豆浆机年久失修,乔丽被漏电所击,不幸身亡。乔某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则()。
A.乔丽的偷盗行为属于过失行为,保险公司应予赔付
B.乔丽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
C.乔丽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应当赔付
D.乔丽因脑溢血死亡,并非因偷盗而死,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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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甲向Y保险公司的Q分公司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投保过程中甲如实在投保单上填写了自己患有丙肝的病史。同年7月22日,Q在核保中发现甲属于拒保对象,但为了应付总公司的考核压力仍然违规对甲予以承保。2011年9月,甲因右侧腹痛经医院诊断为肝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合同约定张某死亡时,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30万元,受益人为张某之妻。假如张某死亡,张某之妻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被保险公司拒绝,二者因此发生诉讼。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其诉讼时效为()。
假设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侯某称自己患病住院,要求保险公司赔付,经保险公司查实,侯某根本没有住过院,其报案属于谎报。则():①对侯某已经交付的保险费,保险公司不须返还;②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③假如保险公司受骗支付了保险金,该部分保险金应予追还;④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但无权解除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与人身保险合同成立、保险责任的开始以及保险费的交付等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下列关于这些关系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我国《保险法》第17条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这一规定体现的保险法原理是()。
若保险公司在理赔核定过程中发现,2009年6月5日张某的丈夫曾因肝硬化住院治疗,张某在当时的治疗单上作为家属签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②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③保险公司对张某交纳的保险费不予退还;④保险公司有权追回其已给付的早期治疗保险金。
甲在肺结核治愈出院半年后的2009年10月28日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在投保单“是否有肺结核病史”一栏填了否。2010年12月29日医院查出甲患肺癌。保险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是():①解除保险合同;②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③退还保费;④不退还保费;⑤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人寿保险合同强制转让后,依法被宣告破产的保险公司或者被依法撤销的保险公司正式破产或被撤销。对人寿保险合同转让前后的各方当事人来说,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但不包括()。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我国保险法授权保险监管机构对未成年人死亡保险的保险金额进行限制。根据目前保险监管机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以下有关“不利解释原则”的正确叙述有():①只要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与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发生争执,应首先适用不利解释原则进行解释;②不利解释原则并不适用于所有保险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场合;③不利解释原则是针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解释原则;④采用不利解释原则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