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00年4月29日,某县的一个考场内,开考约30分钟后,监考老师发现一名来自公安系统的女考生拿出资料抄袭。监考老师向其提醒不能抄袭。该考生仍然继续抄袭,无奈监考老师收缴了其资料。但不久该考生又拿出一份资料抄袭,监考老师在几次提醒无效的情况下,没收了她的资料,并当场告诉她:你这门考试以零分处理,该考生并无异议。考虑到该考生只差两们就拿到所学专业的文凭。因此考后县自考办研究决定,只在要上报的考场情况登记表上登记该考生夹带资料,并建议给予从轻处分,所考科目为零分。该考生接到此处分决定后不服,6月6日,向县政府写了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认为监考老师是诬告,成绩应算作合格。要求自考办公开赔礼道歉,并付其精神损害赔偿金。现政府经过调查认为,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的舞弊行为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行为的处罚权应属省考委,县自考办对申请人作零分处理的决定无法定职权。根据此,县政府撤销现自考办的处理决定,上报市自考办作出决定: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参考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该考生的应考应以零分计算,停考两年。该考生仍不服,7月21日向市政府提请行政复议,9月23日,某市政府法制办经合议作出撤销某市自考办的决定。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本案应以哪个机关为行政复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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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答题1994年9月,田某考入某科技大学,取得本科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某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并被发现。同年3月5日,某科技大学认定田某的行为是考试作弊,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并于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某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田某继续在某科技大学以在校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的学习及学校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某科技大学也每年都收取田某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某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安排其参加毕业设计等。田某在某科技大学4年的学习中,成绩全部合格,并且还获得优秀毕业论文。1998年毕业之际,某科技大学认为田某已被退学处理,其学籍已被取消,不具备高校大学生的毕业条件,拒绝给田某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田某不服并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该科技大学为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一、办理派遣手续、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及在校报上公开赔礼道歉。该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某科技大学在30日内向原告田某颁发毕业证、60日内召集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田某的学士学位资格,30日内办理派遣手续,驳回原告田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某科技大学向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9年4月26日,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某科技大学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原告田某的赔偿请求与赔礼道歉请求为何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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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问答题1994年9月,田某考入某科技大学,取得本科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某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并被发现。同年3月5日,某科技大学认定田某的行为是考试作弊,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并于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某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田某继续在某科技大学以在校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的学习及学校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某科技大学也每年都收取田某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某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安排其参加毕业设计等。田某在某科技大学4年的学习中,成绩全部合格,并且还获得优秀毕业论文。1998年毕业之际,某科技大学认为田某已被退学处理,其学籍已被取消,不具备高校大学生的毕业条件,拒绝给田某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田某不服并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该科技大学为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一、办理派遣手续、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及在校报上公开赔礼道歉。该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某科技大学在30日内向原告田某颁发毕业证、60日内召集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田某的学士学位资格,30日内办理派遣手续,驳回原告田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某科技大学向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9年4月26日,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某科技大学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某科技大学作出的退学处分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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