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赵某(男,57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与张红(女,54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于1971年结婚,育有一女,女儿早已成家并在国外工作、居住。夫妻俩原在××市××研究所工作,赵某任该所××研究室副主任,张红任该所服务公司副经理,住在该所宿舍楼××栋××单元××号。1996年赵某辞职下海,被聘到广东省××市××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起初,赵某每个月回家一次,对家里的生活也尽力照顾,但是,自1997年下半年赵某到××市××模具厂工作后,赵某便渐渐发生了变化:近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一直以工作忙为由没有回家,只是每月寄一笔钱给张红。原来赵某到××市××模具厂工作后,结识了在××市一家夜总会从事服务工作的余某(女,33岁,××省××县××镇××村人)。赵某贪恋这位小自己24岁的年轻丽人的姿色,以各种小恩小惠相诱,而家境贫寒的余某贪图赵某的金钱,也自然抓住赵某不放。不久,二人便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
1999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余某也随着赵某前往,仍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此时的赵某周旋于张、余二人之间,一边与余某过着“夫妻”生活,另一边对合法妻子说要与之白头到老、相守终身。1999年9月,张红想到国外看望女儿,希望赵某一起去,赵某以工作忙走不开为由回绝了,后来,在张红的一再要求下,赵某勉强答应到北京协助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却将余某带在身边。张红独自一人出国后,赵某与红独自一人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尽情嬉玩了半个月,之后乘飞机回到××市,并在××度假村的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居。当地人都知道,赵某有两个老婆。
2000年3月,赵某向张红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婚,还要求张红接受现实,如不愿意离婚,就容忍他组建一夫二妻的三人家庭,否则,将不再回家,也不再给张红生活费,张红当场拒绝。此后,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便真的没有回过家,也没有给过张红一分钱。张红认为,赵某包养“二奶”长达5年之久,并以“夫妻”名义同居,自己与赵某的夫妻感情己经破裂,且赵某的行为己触犯《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因此,张红于2001年4月16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同时解除自己与赵某的婚姻关系。张红提出的证据有:赵某在××市××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时的房东、邻居的证词;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度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赵某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卷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律文书》试题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律文书》试题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律文书》试题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法律文书试题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5--200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法律文书试题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法律文书试题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法律文书试题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A.仲裁员
B.仲裁当事人、仲裁员
C.仲裁委员会主任
D.首席仲裁员
A.法律效力
B.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
C.法律意义
D.法律效力和执行意义
最新试题
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侦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通缉令是()。
刑事抗诉书可分为()。
下列不属于法庭审理笔录正文内容的是()。
侦查文书的类别都是相同的。()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必须是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正确做出公正判断的判决。()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里的判决结果属于()。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对被追诉人进行讯问时依法记载讯问情况的是()。
现场勘查笔录是()的依据。
仲裁协议书的正文应当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