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第一期期限为3年,最大发行额为240亿元;第二期期限为5年,最大发行额为160亿元。
B.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时,从2014年4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C.两期国债由38家承销团成员通过其网点柜台代销。
D.4月10日至4月11日,网银试点银行通过网上银行代销两期国债的额度上限为其当期国债初始基本代销额度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