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未携带《从业资格证》的,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B.车辆因故不能行使,不向乘客解释、致歉并发生争吵的 C.超出许可营运区域营运
A.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盖章,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B.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盖章,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C.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盖章,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