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方式简便。 (2)受理程序简便。 (3)传唤方式简便。 (4)实行独任制审理。 (5)开庭审理程序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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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挑出案例中的错误,并说明理由。
人民法院能否驳回甲的回避申请?为什么?
丙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本案中甲在法院辩论阶段申请回避是否恰当?
哪个区的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为什么?
简述债权人行使别除权的条件。
试论法院调解三项基本原则。
本案中人民法院通知丙公司参加诉讼,有何法律依据?
对王三适用拘传是否合法?为什么?
灯塔县人民法院能否受理李玉的起诉?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