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甲在道路上骑车致乙受伤,乙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辩论阶段,甲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审判长丙回避,理由是丙是乙的邻居,自然会作出有利于乙的判决。经了解,乙和丙虽然在同一小区居住,但并不同楼,二人也并不认识,于是该法院院长作出了决定,驳回甲的申请,甲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 维持了原决定,并通知了甲。本案中丙的回避由法院院长作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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