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中原银行资产转出后代第三方收取的贷款本息等代收资金应暂挂在“702代收款项”暂记户,核算科目为“224110代收款项”。
B.资产转出后,如有贷款回收,回收的本息自动划转至“901待划转暂记款项”暂记户(资产转让时由信贷录入),手工回收当日或自动回收次日,如不能将收回资金直接划转至第三方的,应通过“20104活期转账”交易将回收资金转账暂挂至“702代收款项”暂记户。
C.收到因客户安装中原银行间联POS机缴存的押金,或用于贷款还款等预收的款项,应暂挂在“701业务在途资金”暂记户,核算科目为“224103暂收款项”。
D.营业机构进行自营投资类资金的划入划出、同业拆借、信贷资产转出等银行自营业务的资金结算时,人民币应通过“901待划转暂记款项”进行收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