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11年会计核算的利润为100万元,经税务局检查,发现如下事项: (1)全年销售收入8000万,已扣除销货回扣260万元、销售折让100万元; (2)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包括一次性列支空调购置费50万元(折旧年限5年,不计残值),向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30万元; (3)销售费用100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费700万元,赞助支出100万元; (4)逾期两年的一笔包装物押金3.51万元未及时清理; (5)财务费用400万元,其中包括向其他企业借款200万元而支付的年利息30万元(银行同期年利率为10%),向银行借款逾期还款加收的罚息10万元。 (6)营业外支出200万元,其中向县教育局捐赠60万元,工商部门罚款5万元,转让资产净损失25万元; 试计算该公司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某贸易公司2011年度有关经营资料如下: (1)全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 (2)销售成本5400万元,其中职工工资1500万元,福利费200万元,教育经费50万元; (3)缴纳增值税850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85万元; (4)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50万元,新产品研发费用180万元; (5)销售费用500万元,其中广告费300万元,业务宣传费60万元,赞助支出40万元; (6)投资收益10万元,其中国库券利息收入4万元,转让非上市公司股票收入6万元; (7)当年企业境外分支机构获得应纳税所得500万元,已在境外缴纳所得税120万元; 已知该企业1-12月份已预缴所得税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年度汇算清缴时应退(补)的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