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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 题 若处罚决定由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以两家名义共同作出,甲歌舞厅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A.由此形成的诉讼为必要的共同诉讼
B.若甲歌舞厅仅起诉文化局,法院只能通知乙区公安分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甲歌舞厅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D.被告应为乙区人民政府
A.由此形成的诉讼为必要的共同诉讼
B.若甲歌舞厅仅起诉文化局,法院只能通知乙区公安分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B.被告应为乙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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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根据材料,回答第 39~41 题:
某省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在2006年春季展开联合执法行动。3月10日,两局对甲歌舞厅进行查处,以其违法经营为曲,对甲歌舞厅作出罚款1 万元的处罚决定。
第 39 题 若处罚决定经乙区人民政府批准以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共同名义作出,甲歌舞厅不服申请复议,谁应为复议机关?( )
A.区人民政府
B.甲市人民政府
C.甲市公安局
D.甲市文化局
A.区人民政府
B.甲市人民政府
C.甲市公安局
C.甲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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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第 38 题 甲企业为股份制企业,对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行为不服,下列有权以甲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
A.股东大会
B.股东代表大会
C.董事会
D.监事会
A.股东大会
B.股东代表大会
B.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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