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95533 B.95593 C.95559 D.95599
A.考入中央及省外高校的学生,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 B.考入省内省属高校和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的学生,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负担50%、省级财政和学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各负担25%。 C.考入省内市属高校的学生,风险补偿金由省级财政负担50%、市级财政和学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各负担25%。 D.所有贷款学生的风险补偿金均由中央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