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要求其补交;拒不补交的,可以让其本次通行 B.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 C.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擅自移动收费公路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的活动。 D.发生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行为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公安机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及时予以处理。
A.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收费公路收费站前方不少于一千米处设立标志,标明收费站的方位。 B.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收费站醒目位置设置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式样的收费公示牌 C.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公示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D.未设置收费公示牌的,通行车辆可以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
A.遇雨、雾、路面结冰或者其他有碍正常行驶情况时,车辆应当减速行驶并加大行车间距。 B.已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能见度低于二百米时,应当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时速不得超过八十公里,与同一车道内前车保持一百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C.能见度低于五十米时,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不超过二十公里的时速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者进入服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