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公司竞得一块土地,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权人为甲,乙两公司,共有比例为:35:65。 1、如果甲、乙两公司按上述比例进行土地使用权分割,是否征收契税? 2、如果甲、乙两公司土地使用权分割的比例发生变化,如甲公司得土地使用权的70%,乙公司得土地使用权的30%,是否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