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诚实公司依法成立后,一直按时按量缴纳各项税费。但某年遭遇经济萧条,营业额大幅下降,于是董事长甲紧急召开董事会,一致决议该年度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留存资金投入明年的市场运作,具体操作则由财务总监乙负责执行。后乙组织手下的会计丙与丁二人伪造了会计报表,并进行了虚假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二十。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属于单位犯罪,对单位可以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B.本案不属于单位犯罪,应当直接追究甲、乙、丙、丁逃税罪的刑事责任。
C.会计丙与丁虽然参与了逃税行为、伪造了会计报表,但不用承担逃税罪的刑事责任。
D.诚实公司与甲、乙、丙、丁构成逃税罪的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