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断上述事项哪些属于调整事项,哪些属于非调整事项。 (2)对于其中的调整事项,编制有关调整会计分录(涉及利润及利润分配的调整会计分录,均直接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合并编制"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调整会计分录,以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与"盈余公积"之间的调整会计分录)。 (3)根据上述资料,分别计算应调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金额,并填列在下表中(调增数以"+"表示,调减数以"-"表示)。
编制现金流量表(简要格式见下表)
编制现金流量表(直接法),上期金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