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成员出资总额; (四)业务范围; (五)法定代表人姓名。
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个体工商户名称争议解决程序,参照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