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 B、3% C、5% D、11%
A、机构所在地 B、劳务发生地 C、纳税人居住地 D、机构所在地或劳务发生地
A.2%B.3%C.5%D.11%
A、3% B、5% C、11% D、17%
A.0.29 B.0.27 C.0.48 D.0.45
可以在改变用途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抵扣。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动产的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现行增值税政策没有规定未支付货款不能抵扣进项,所以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