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离泊时,大副职责之一是督促木匠()。 Ⅰ.检查锚机设备是否正常; Ⅱ.检查导缆滚筒和挽缆桩有无异常; Ⅲ.备妥锚球、撇缆、系缆。
船长在船舶修理方面的职责有()。 Ⅰ.利用进出坞的机会,督促大副测定船舶常数; Ⅱ.全面部署安全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污染等; Ⅲ.督促各部门对厂修工程的监修和验收; Ⅳ.亲自领导轮机和甲板的自修工程。
下列哪些是大副在货物运输方面的职责()。 Ⅰ.督促港方严格按照货物积载图装卸; Ⅱ.对包装不固、标志不清的货物应在大副收据上正确批注; Ⅲ.因港方原因引起装卸设备损坏时应及时让其签认并修理; Ⅳ.取得船长口头同意后才可同意装载甲板货。
大副在职务调动交接方面的职责包括下列哪几项()。 Ⅰ.安全检查或PSC对船体、甲板设备和操作性方面的检查情况和缺陷纠正情况; Ⅱ.全船维修保养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Ⅲ.装卸进度和留待下港续卸的货物情况; Ⅳ.与本职相关的SMS文件及其执行情况。
大副在接收新建、新购船舶时应作好下列哪些工作()。 Ⅰ.制定甲板部接船方案; Ⅱ.督促二、三副做好本职交接工作; Ⅲ.组织本部门船员熟悉有关设备的使用操作; Ⅳ.办妥所需船舶证书。
职务规则规定,大副的职责有()。 Ⅰ.船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代行其责; Ⅱ.负责管理船舶的淡水; Ⅲ.保证船舶的稳性、强度和合理吃水; Ⅳ.防止发生货损、货差。
大副在船舶保养与修理方面的职责有()。 Ⅰ.负责汇总全船的计划修理单和航次修理单; Ⅱ.负责编制甲板部的年度、航次维修保养计划; Ⅲ.按计划对救生消防堵漏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Ⅳ.每航次结束后,填制甲板部航次维修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