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年 B、2年 C、3年 D、4年
A.申请仲裁 B.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C.申请宣告义务人死亡 D.申请支付令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A、《民法通则》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B、《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C、《合同法》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另一方当事人的不当减少财产行为的期间为1年 D、《合同法》规定,因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4年
A、2011年3月1日 B、2011年4月1日 C、2011年6月1日 D、2011年9月1日
A.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当事人约定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应当分期分别起算 B.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时就被债务人明确拒绝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之日起算 C.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且侵害人明确的,从受伤之日起算 D.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应当自权利人知道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A、2011年6月1日B银行对A企业提起诉讼 B、2011年5月10日B银行向A企业提出偿还借款的要求 C、2011年5月16日A企业同意偿还借款 D、2011年6月5日发生洪水
A、诉讼时效的中断只能进行一次 B、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C、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D、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A.2017年1月1日 B.2017年3月1日 C.2017年5月20日 D.2017年9月1日
A.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 B.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25日 C.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 D.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