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应当()向银行业监管机构提供贷款损失准备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贷款损失准备期初、期末余额; (二)本期计提、转回、核销数额; (三)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期初、期末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