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残疾、孤老人员的所得 B.退休工资所得 C.直接向公益性救济性捐赠 D.保险赔款
A.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扣除除额的收入额计算。 B.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 C.财产租赁所得,按照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后的收入额计算。 D.财产转让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即按照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
A.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性质所得的 B.分笔取得属于一次报酬的 C.扣缴义务人没有依法扣缴税款的 D.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其申报纳税的
A.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只要是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视同离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B.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免征个人所得税。 C.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D.上述另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减除任何费用扣除标准,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A.免予征税 B.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税 C.按偶然所得项目征税 D.适用20%税率,不减除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