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B.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C.倾销幅度低于2%的 D.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 2、主体构成不同; 3、主旨思想不同; 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